输
适应症
高压氧治疗的临床适应证分为I类适应证和Ⅱ类适应证。
I类适应证为依据现有临床证据认为实施高压氧治疗具有医学必要性。
Ⅱ类适应证为依据现有临床证据认为高压氧治疗是否显著优于传统疗法仍存在一定争议。但是高压氧治疗本身不会对疾病带来不利影响,且全面禁止高压氧治疗会使患者丧失从高压氧治疗中获益的可能。因此,对于Ⅱ类适应证仍建议积极实施高压氧治疗。
I类适应症
1.气泡导致的疾病:
1)减压病
2)气栓症(潜水、医源性、意外)
2.中毒
1)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出现有并发症的高危人群应接受高压氧治疗*
2)氰化物中毒
*有并发症的高危人群包括:
①失去意识;
②伴有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症状;
③妊娠妇女;
④任何时间测得HBCO水平高于25%;
⑤高龄(大于60岁)或有糖尿病等基础病变。
3.急性缺血状态
1)危兆皮瓣
并不是所有皮瓣均需要接受高压氧治疗*
濒危皮瓣分为如下5类:
①局部缺氧皮瓣;
②低动脉灌注皮瓣;
③动脉闭塞皮瓣;
④静脉淤血皮瓣;
⑤静脉闭塞皮瓣。
2)骨筋膜间室综合症
3)挤压伤
4)断肢(指、趾)术后血运障碍
5)不能用输血解决的失血性休克,如无血液供应或宗教不允许输血
*高压氧挽救危兆皮瓣需要遵守如下5点:
①确定皮瓣是否危兆;
②有皮瓣仍存在灌注的证据;
③高压氧治疗有病理生理学依据;
④高压氧治疗应放在必须的外科治疗之后;
⑤若给予高压氧治疗应尽早开始。
4.感染性疾病
1)坏死性软组织感染(坏死性蜂窝织炎、坏死性筋膜炎、坏死性肌炎等)
2)气性坏疽
3)难治性骨髓炎
4)颅内脓肿
5)难治性真菌感染
6)肠壁囊样积气症
7)坏死性外耳道炎
5.放射性组织损伤
1)放射性骨坏死(确诊的、预防性的)
2)软组织放射性坏死(确诊的、预防性的脑、肌肉及其他软组织的放射性坏死)
3)放射性出血性膀胱炎
4)放射性直肠炎
5)放射性下颌损伤的口腔科术前、术后预防性治疗
6.创面
1)糖尿病感染性溃疡
※糖尿病病人难以愈合的深部(深达骨或肌腱)感染性溃疡,1月伤口护理未见好转;
2)坏疽性脓皮病
3)压疮
4)烧伤
※II度及III度烧伤推荐给予高压氧辅助治疗。
5)慢性静脉溃疡
7.其他方面:
1)突发性耳聋
2)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
3)脑外伤
4)声损性、噪声性耳聋
5)急性中心性视网膜脉络膜炎
6)急性眼底供血障碍
II类适应症
1.神经系统:
1)缺氧性脑损害
2)急、慢性脑供血不足
3)脑卒中恢复期
4)精神发育迟滞
5)脑膜炎
6)脑水肿
7)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炎
8)病毒性脑炎
9)多发性硬化
10)脊髓损伤
11)周围神经损伤
12)孤独症
13)非血管因素的慢性脑病(如艾尔兹海默病,Korsakoff综合/Wernicke脑病,尼曼-匹克氏病/鞘磷脂沉积病)
14)认知功能障碍(如老年性痴呆)
15)其他因素(中毒、缺血等)导致的神经脱髓鞘疾病,如一氧化碳中毒迟发性脑病。
2.心脏:
1)急性冠脉综合症
2)心肌梗塞
3)心源性休克
3.血管系统:
1)慢性外周血管功能不全
2)无菌性股骨头坏死
3)肝动脉血栓
4.创面:
1)直肠阴道瘘
2)外科创面开裂
3)蜘蛛咬伤
4)冻伤
5)复发性口腔溃疡
6)化学皮肤损害
7)常规整形术后、移植术后
5.中毒
1)四氯化碳、硫化氢、氨气、农药中毒(百草枯中毒禁用高压氧治疗)
2)中毒性脑病
3)急性热、化学性因素造成的肺损伤、吸入性烟雾造成的肺损伤
6.其他
1)高原适应不全症
2)牙周病
3)消化性溃疡
4)溃疡性结肠炎
5)克罗恩氏病
6)肝坏死
7)运动性损伤及训练恢复
8)疲劳综合症
9)骨质疏松
10)骨折后骨愈合不良
11)偏头痛或丛集性头痛
12)恶性肿瘤辅助治疗(与放疗或化疗并用)
13)麻痹性肠梗阻
14)破伤风
15)耳鸣
16)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视网膜脱离术后
17)翼状胬肉眼科手术前后
18)银屑病,玫瑰糠疹
输
禁忌症
绝对禁忌症
1.未处理的气胸
2.同时服用双硫伦
※双硫伦类药物影响氧化歧化酶的产生,因此服用双硫伦类药物会使机体抗氧化损伤的作用明显减弱,此时给予高压氧治疗会使机体产生氧化损伤
3.同时服用抗肿瘤药物如博来霉素、顺铂、阿霉素
※博来霉素本身由导致限制性肺疾病的副作用,高压氧治疗会加重此种副作用的产生;
※高压氧会增强顺铂在组织中的毒性作用,顺铂也会延迟创面愈合;
※高压氧治疗会使得阿霉素的药物毒性增加
4.早产和(或)低体重的新生
相对禁忌症
1.胸部外科手术围手术期
2.呼吸道传染性病毒感染
3.中耳手术围手术期
4.未控制的癫痫
5.高热
6.先天球形红细胞症
7.幽闭恐惧症
8.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9.妊娠3个月以内不建议多次高压氧治疗,必须需要高压氧治疗除外
10.未控制的高血压
11.糖尿病患者,如果血糖控制不稳定时,高压氧治疗时要警惕发生低血糖
注:高压氧治疗可能使机体血糖下降,因此患者糖尿病且使用降糖药物的病人,建议在高压氧治疗前行血糖监测,若血糖过低,高压氧治疗可能存在低血糖脑病风险。
12.青光眼(闭角型)
13.肺大泡
14.心动过缓(小于50次/分钟)
15.未处理的活动性出血
16.结核空洞
17.严重肺气肿
18.新生儿支气管肺发育不良
日本进口微高压氧舱
高压氧舱是解决人体缺氧最有效且最直接的方式。在高压氧环境下,吸氧能够极大地提高人体的血氧浓度和血氧分压,可以尽快纠正组织的缺氧问题,快速改善、恢复并提高人体机能。
微高压氧舱的改善效果:
哮喘气管炎、肺炎、急性CO中毒、中风后遗症、脑出血、动脉硬化、糖尿病、心脏病。
治疗老年痴呆症、中风、肌肉麻痹、神经功能症、自闭症、精神分裂症、头痛偏头痛。
治疗失眠症、改善血液循环不良、预防老年痴呆症。
对糖尿病性视网膜炎和角膜炎有治疗作用。
促进浮肿再吸收刺激,细微结合手术后的细胞再生,促进肌肉和骨骼伤口治愈。
外伤感染、急性软组织损伤、溃疡、烧伤、创伤、骨折等治疗。
痤疮、单纯性疱疹、带状疱疹、圆形脱发症、皮肤病治疗等。
对不孕不育症有辅助治疗作用,对产后恢复和产后修复有明显辅助治疗。
对先天脑神经缺陷、先天脑部发育有问题患儿的康复,有明显治疗效果。
加速皮肤细胞修复再生、提高肌肤细胞活性、促进脂肪分解酶活性、减肥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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